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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李案"检方求刑与羁押期巧合 被指保司法面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9:11 中国新闻网
20日,李李在律师的陪同下步入法庭。(法新社)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法国《欧洲时报》援引法新社报道,11月20日,检方在凡尔赛(Versailles)轻罪法庭上要求对中国女学生李李判处一年徒刑,其中10个月缓刑。 李李被指涉嫌2005年在法国伊夫林省(Yvelines)拉维里埃尔市(La Verriere)的瓦雷奥(Valeo)汽车零配件公司实习期间,从事工业间谍活动。这些求刑包括李李已被羁押的时期。李李前后被羁押53天,直到2005年6月。也就是说,如果李李被判二个月实刑,只需坐几天监狱即可获自由。 检察官博巴女士认为,“我们虽然面对的不是一个女间谍,但我们面对的是一位出身富有家庭的年轻女子。她有学历,她的知识水平使她完全能够理解一家企业的保密规定。” 现年24岁的李李新近从贡比涅(Compiegne)科技大学(UTC)毕业。2005年4月26日瓦雷奥公司以盗窃电脑资料罪递交了一份诉状,李李受到司法审查,罪名是“背信”和“以舞弊手段进入电脑系统”。 分析人士称,从检方的求刑与李李被羁押期“巧合”这一细节看,检方实际上已经放弃了对李李的实际指控,只是以此保全“司法公正”面子而已。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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