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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民企人员可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0:26 南海网
南海网11月21日消息:海口市被外交部列为民营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试点城市,该项工作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启动。 把民营企业人员纳入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范围,是外交部为便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举措。APEC商务旅行卡于1997年由澳大利亚、韩国和菲律宾发起。该计划旨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便利区域人员往来。旅行卡相当于三年多次有效签证,持卡人可凭该卡及有效护照免办签证,直接出入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每次停留不超过2个月。 据承办机构海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一是必须遵守我国和有关APEC经济体的法律、法规;二是确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而且在海口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民营企业的人员;三是无刑事犯罪记录或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被限制出境者。申办的民营企业需符合三大条件:一是在海口保税区、海口国家高新区、西海岸开发区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企业;二是年进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进出口和生产加工型企业;三是需前往APEC经济体洽谈国际旅游开发、运输物流和劳务合作的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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