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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五年 古稀老汉盼来公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0: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昨日,巴中市第一位民营企业家、原巴州水泥制品厂厂长蒲荣欣喜地告诉记者,他与原巴中地区电业局星河公司长达五年的“联营纠纷”(本报曾报道)终于有了结果——巴中市中级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星河公司和蒲荣诉争的巴州水泥制品厂企业性质为联营性质。满头白发的蒲荣对记者说,他盼望的公道终于在他70岁时到来了。 1984年,蒲荣创办了巴中第一家民营企业,1992年,在此基础上筹建巴州水泥制品厂。1997年,蒲与巴中地区电业局所属的星河公司签订 《联营协议》。次年4月27日,双方解除联营。5月29日,双方协商恢复联营。2002年10月巴中电业局局长及星河公司总经理等人先后被判刑,继任局长及星河公司总经理突然单方终止联营协议。此案因涉及国有、民营企业的产权之争引起广泛关注。2004年巴中市政府专案调查组形成处理意见。但电业局不接受调查结论,因此蒲老汉反复向有关部门投诉。此案引起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央、省、市领导作过多次批示。 去年6月,星河公司寻求法律解决。近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星河公司提供的核心证据是“企业转让协议”的复印件,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依据;该协议将已被省高院撤销的调解内容作为前置条件,故不具备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因此法院判决:星河公司和蒲荣诉争的巴州水泥制品厂企业性质为联营性质。记者路明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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