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工项目总投资逾5000万须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0: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新开工项目必须符合8个条件,并规定从明年1月起,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在完成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后,须每月向社会公告。

  又讯2007年度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已经全部完成,2007年度核减各地申报用地总面积31.81%。据新华社、《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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