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稳定职业流动人口城市户籍将逐步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1: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北京讯昨日,记者获悉,公安部正在制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统筹考虑,深化服务和维权措施。

  此意见稿日前提交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

  据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介绍,《意见稿》提出要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共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其中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方面,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办公中学为主的方针,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方面,要在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向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意见稿同时提出,在放宽落户政策方面,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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