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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机可缴省外交通违法罚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4:14 红网
红网长沙11月22日讯(记者 刘怡斌)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法罚款,这一业务去年已在湖南全面启动。湖南省邮政公司有关负责人今天透露,最近,9个泛珠三角省份将共同启动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业务,这将使湖南广大司机朋友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省外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业务。 湖南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业务自去年12月正式启动以来,已成功办理业务近50000笔,受到了广大司机朋友和湖南交警部门的一致好评。 以前在湖南长期存在一些车辆在异地交通违法被交警电子眼监控记录后不及时接受处理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在异地非现场记录的交通违法必须要回到违法行为的发生地才能处理。也就是说,甲地驾驶人在乙地驾车违法,在接到乙地公安交警部门发出的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后,甲地驾驶人必须要回到乙地交纳罚款,采用这种方式办理不但成本很高,给司机朋友带来了较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耗费了驾驶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给广大的驾驶员朋友带来了诸多麻烦和不便。 为便广大群众,真正体现“百姓利益至上”的便民利民宗旨,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邮政公司从去年12月27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办交通违法当事人委托邮政部门缴纳罚款业务。这项业务开通之后,不但省去了广大驾驶人员的来回奔波之苦,也极大的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同时有利于交通违法行为的及时处理,对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构建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在湖南省内,因在异地被非现场方式记录有交通违法行为、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当事人,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在缴纳罚款有效期内,可到省内邮政速递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业务代办中心和任一邮政汇兑网点,提供本人的驾驶证(或身份证)、行驶证原件等证明,填写《代缴交通违法手续要约书》、《道路交通违法情况经过》等相关文书和单据,通过汇款方式接受交通违法处罚。 通过汇款缴纳异地罚款后,每笔缴纳罚款业务的手续费是30元,包括特快专递邮费20元、代办费10元。违法发生地邮政代办中心收到汇款后,将与银行和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联系,消除相应交通违法记录。当事人自汇款后15个工作日内如没有收到邮政部门寄出(含处罚决定书、罚款收讫证明)特快专递的,可致电当地邮政速递局11185服务热线咨询。 湖南省邮政速递公司总经理王小辉透露,目前,这一业务的受理范围暂时指在湖南省境内。省邮政公司和省公安厅正在积极与广东、福建、四川、云南、广西、贵州、海南、江西等8个泛珠三角省份的邮政和交警部门协商,近期将在以上9个泛珠三角省份共同启动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业务,这将使湖南广大司机朋友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省外异地交通违法罚款业务,给湖南的广大司机朋友带来更多的出行便利。 王小辉还表示,将严格按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及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资费。邮政部门在收到汇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罚款缴纳手续并寄出邮件,若因邮政部门原因造成相关单据延误、丢失的,将按《邮政法》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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