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称走路工案确有其事 检察官:与黄俊英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4:40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1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引爆高雄市长选举争议的“走路工案”23日宣判,国民党议员要求陈菊应该为“走路工事件”抹黑向黄俊英道歉,但民进党议员则力挺陈菊。不过,陈菊今天再度解释,“走路工案确有其事”。

  据报道,陈菊说,走路工事件,我的竞选总部在当中的角色就是揭弊。“法律”讲的是证据,走路工案或许有人担起责任,但不代表背后就真的没在进行。陈菊说,走路工事件是事实,是一起贿选案。

  据了解,闹得沸沸扬扬的走路工事件,一方坚持是揭穿贿选,一方不满遭到栽赃,但检察官侦结“走路工案”只起诉两人:“黑松”蔡能祥,“古意”古锌酩。因为检察官认定,“走路工案”是支持者主动发起为黄俊英造势,既跟黄俊英竞选总部无关,也认定不是陈菊总部自导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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