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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分辨养子真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4:4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周老先生的叔叔生前无子女,去世后留下两间房子被其养子张先生拿着公证书继承。但是周老先生却认为张先生拿不出收养手续,并非叔叔的养子,是冒充身份继承房产。今天上午,西城法院的法庭里上演了一场真假养子的论辩,周老先生请求法庭确认公证书无效,撤销张先生的养子身份。 72岁的周老先生诉称,他的叔叔生前无子女,1998年去世时留下了两间住房。第二年,北京市公证处出具了一纸公证书,表明张先生是周老先生叔叔的养子,他住着的两间属于周家的祖房房屋被张先生继承。周老先生说:“9年来,他(张先生)和公证处拿不出收养手续和证明,事实上他根本不是养子,派出所的户籍证明他只是我叔叔的妻外甥,根本无权继承我家的祖产。” 被告张先生今年也已经61岁了,他反驳说:“我两岁时就过继给了父亲,父亲1982年做了一份公证遗嘱,证明我是他们夫妻的养子,他们的生前财产由我继承。他去世后,我凭借公证遗嘱办理了房产继承公证。”张先生认为,虽然周老先生是其养父的亲侄子,但周老先生的父亲早于他养父去世,因此周老先生并非遗产继承人,更没有继承资格。对于这份决定身份的公证遗嘱,周老先生表示从没听说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J001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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