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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作赔偿 两百消费者要告健力宝健美乐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健美乐苑突然关闭又不赔偿且拒不接受消委会调解意见 主持人:本报记者 程行欢 欢迎上本人博客提供线索,留言评论 http://ycwb99.blog.ycwb.com/ 本报讯 记者程行欢、通讯员何建安报道:曾一度引起媒体关注的健力宝健美乐苑(以下简称健力宝)事件昨天有了新进展。在广州市消委会最后一次调解下,以李明、余婕、黄启明、郑燕华等为代表的300多名消费者与健力宝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市消委会将支持消费者走司法或仲裁途径。”广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明知要关闭还推销卡 今年7月8日,位于人民北路流花公园内的健力宝健美乐苑流花分苑突然关闭,令购买了该乐苑终身卡、年卡和次卡的广大消费者无法进场消费。该乐苑事后也不退还卡费、水票费和保管箱押金,也不给予合理安排。“更为恶劣的是该乐苑与流花湖公园已决定停止租赁场所后,在关门前数日,仍在推销健身卡,而这一行为已构成明显欺诈。”消委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以来,除了流花湖公园分店关闭外,健力宝在广州市区内的其他4家店也纷纷关闭。目前整个广州就剩下海珠区一个分店。在流花湖公园分店关闭以前,该乐苑已欠下流花湖公园5个月的水电费。 记者从消委会了解到,从今年6月起,陆续接到的投诉有300多份,其中有近100多名消费者留下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消委会留下的联系人名单上,记者看到,有不少消费者是花了4000多元办无使用期限的终身卡。“我的卡是2001年办的,花了4200元,是属于终身卡。但是关闭了以后,他们连个象征性的赔偿都不肯,只愿意让我把卡优惠地转让给其他人。”消费者张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 一句没先例拒绝赔偿 “我们提出的调解意见有很多,包括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费或分流到其他分苑,返还消费者已支付的流花分苑保管箱押金及未使用的水票费、尽快退还投诉人因欺诈投诉人应赔偿的费用;但是对方以一句‘没有赔偿的先例’,拒绝赔偿。”消委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健力宝方面只同意健身卡的持有人去海珠那家还未关闭的健身房健身,但这很明显对消费者极其不公平。而且,在明知关闭后仍然卖卡,已存在着明显的欺诈行为。“广州市健力宝健美乐苑有限公司及其流花分公司必须退还向投诉人收取的各项未使用的费用,并承担欺诈行为的赔偿责任。” 消委支持消费者上告 由于健力宝健美乐苑不愿接受这些调解结果,消委会从昨日起终止调解,消委会将组织近200名消费者走法律程序,提起诉讼。消委会将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以及进行诉讼指导。 (编辑:Robby)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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