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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3000万平米政策保障性住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5:53 深圳晚报
对于居住问题,《总规》提出,要建立符合城市发展目标、适应城市人口结构特点的住房供应体系,合理确定城市住房需求总量。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调整商品住房供给结构,鼓励住房市场发展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减缓居住成本过快增长。 在具体的居住用地规模安排上,《总规》提出,至2020年,全市居住用地总面积为234.9平方公里,其中从未利用土地中新增居住用地23~26平方公里,由存量建设用地的改造更新提供新增居住用地23~30平方公里。规划期内新增住房建筑面积1.2~1.5亿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总规模达到3.7~4.0亿平方米。此外,通过新建和回购存量社会住房等方式,增加供应3000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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