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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生民歌大赛暨盛世欢歌大型人文活动”启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8:34 千龙新闻网
来源: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1月22日讯(记者 黎江 郑涛)记者今天从文化部了解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陕西省文化厅和陕西电视台承办的 “中国原生民歌大赛”将于2007年12月19日-21日在陕西西安举行。这一比赛是我国原生民歌最高水平的比赛,是优秀原生民歌手的一次大聚会。它的成功举办对于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抢救与保护,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原生民间歌曲,是各族人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并在民间广泛流传的音乐形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区、各民族由于历史发展、人文地理环境等的不同,其原生民歌内容广泛,形式多样、风格各异。 近年来,伴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步伐,我国曾经丰富的原生民歌的生存传承土壤和展示传播舞台不断萎缩。鉴于此,从2002年起,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先后举办了三届“南北民歌擂台赛”累计报名参赛歌手达到800多个,覆盖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台湾),涵盖了我国各地各主要民族的代表性歌种。同时还广泛邀请民间音乐界的专家学者观摩比赛,举办学术研讨会;赛后,在上海、北京等地举办了多场获奖歌手演唱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与其他全国性音乐比赛相比,“擂台赛”具有鲜明特点。让广大听众了解我国丰富多彩、原汁原味的民歌,是“擂台赛”始终严格坚守的原则。“擂台赛”歌手的推荐、选拔和评比,始终建立在原生民歌的基础上,要求“歌唱主体是民歌手;歌唱曲目是原生民歌;歌唱语言是原民歌使用的语言或方言;歌唱形式是民歌原有的形式;歌唱方法尊重各地民族民间唱法。 经中宣部批准,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本届比赛名称改为“中国原生民歌大赛(陕西西安-2007)”,中国原生民歌大赛”的称谓更准确、科学、权威地体现了活动的宗旨。这是我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第一次举办的原生民歌大赛,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原生民歌和优秀民间歌手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与前三届“擂台赛”相比,本届“中国原生民歌大赛”规格提高了,奖励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比赛将更加规范,竞争也会空前激烈。 本届比赛是在参赛选手的推荐、选拔上范围更加广泛,质量更高。除继续由各地文化主管部门推荐选送外,艺术院校负责“院校组”节目和歌手的推荐、选送。此外,增加了“寻歌”环节,组委会派出5路摄制组,分赴原生民歌较为集中的东北、内蒙、新疆、西南、西北等地区,考察记录民间歌手的情况,并向评委会推荐,确保参赛选手的质量和代表性。本届大赛分“独唱及对唱组”、“多人组合组”、“院校组”3个组别,比赛更加公平。 另据了解,中国原生民歌大赛(陕西西安-2007)”成立了由各有关方面领导组成的组委会,组委会顾问周巍峙,名誉主任孙家正、袁纯清,主任陈晓光、李堂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评委会由文化部聘请多位著名民间音乐理论家、歌唱家、词曲作家及声乐教育家等组成,著名歌唱家王昆为评委会主任。陕西省人民政府李堂堂副省长表示:陕西省政府已经作好各方面准备,争取让“中国原生民歌大赛”落户陕西。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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