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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万居民受益低保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0: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2日讯 22日,记者从济南市第十一次全市民政会议上获悉,经过十余年发展,济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日益完善。目前,6.5万城市居民和3.4万农村居民受益城乡低保制度。 据了解,济南自1996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出台了《济南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成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目前,低保标准从1999年的每人每月208元提高到280元;保障范围由最初的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三无”对象覆盖到各类困难群体,保障方式由原来分级负责转变为属地管理。目前,全市月保障人数6.5万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农村低保方面,1997年,济南率先在全省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04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因各区县救助标准不一,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在1080元至2400元之间,3.4万人纳入保障范围。 据介绍,济南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同时,考虑到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特殊困难,济南还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据悉,除了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外,济南市还将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通过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等方式,广泛开展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形成多层次的社会救助网络。在专项救助政策方面,将重点完善城乡医疗制度,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 记 者 杨凡 实习生 黄蕾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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