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疑犯曾当抢劫犯通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1:40 新京报

  ■ “邢台系列强奸案疑犯甘肃落网”追踪

  本报邢台讯 (特派记者褚朝新)昨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反映,邢台系列强奸案发生后,有关部门有刻意向社会隐瞒案情的行为。记者调查发现,9月7日强奸案再次发生后,邢台警方发布的通缉布告中,将强奸案嫌疑人称为重大抢劫案嫌疑人。

  昨日,邢台一市民向本报提供了一份当时贴满大街小巷的通缉画像布告。布告显示,此画像为“9·11”重大抢劫嫌疑人画像,希望广大市民提供破案线索,并悬赏3万元征集线索。布告还根据多名受害人的反映,描述了疑犯的特征。邢台多名的哥称,画像正是系列强奸案疑犯姜永生的画像,至于公安机关为何说是抢劫案,他们都表示好奇。

  该市民质疑,数年内相继发生这么多强奸幼女案,警方为何不向社会公开预警引起社会重视呢?确认了疑犯后,为何又将其称为抢劫案疑犯?

  22日,记者从邢台市委宣传部了解到,警方是有意将强奸案犯罪嫌疑人说成抢劫案嫌疑人的。邢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英刚证实了上述说法。王英刚称,如果布告上说了具体案件的性质、案发时间和受害人姓名,可能会对受害学生造成新的伤害。对于案发十余起为何一直不预警,他两次受访都没有正面回应。

  中南财政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陈虹认为,有关部门不公开案情,可能出于办案需要,但从市民的知情权角度来说,确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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