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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拉活遭劫 司机索赔败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1:4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司机庞先生深夜搭载两名陌生人后,车被对方抢走。庞先生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庞先生涉嫌拉“黑活”,加大了车辆风险。庞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昨日上午,东城法院一审驳回了庞的起诉,认为其在事发当晚有租车行为,且拉陌生人加大了车辆风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去年7月31日晚11时许,庞先生驾驶一辆捷达车行驶至海淀区四季青桥北侧时,遭到两名乘车男子抢劫,捷达车被抢。庞先生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被拒。 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认为,庞先生投保的是私家车,被抢劫时他正在拉“黑活”,“黑车”风险明显高于私家车。根据《保险法》规定,车主没有将危险增加的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本报7月26日曾报道) 案件争执的焦点在于庞先生是否拉“黑活”,其行为是否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 法庭在审理中了解到,抢劫庞先生的两名抢车人已被判刑,抢车人陈述看见庞先生车前有出租车的小红灯,且问他是否拉客,庞表示可以拉客,抢车人以租车为名上了庞先生的车。法院据此认定,庞先生在事发当晚存在出租使用私家车的行为。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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