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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不能变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1:41 新京报
■ 观点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表示,就孩子们反映的情况来看,这种事在慈善界他还没有听说过,“孩子的工资这么低。”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认为,慈善团体不能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未成年人在那种条件下去工作。“这种形式很好,但不能变相成为一种剥削未成年人劳动力的方式。” 由于目前我国法规针对港澳台、境外的慈善团体还没有完善,法规还不是特别明确,没有相关规定对这类团体进行监管。该工作人员表示,孩子们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可能涉及对未成年人超强度利用劳动力的问题。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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