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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能否在大陆做慈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1:41 新京报
■ 质疑 “以公司名义注册的慈善团体,是否具备从事慈善行为的资格;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能否在大陆从事慈善”,这是曾在中慈会做志愿者的马龙最大的疑惑。 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有限公司,这是中慈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的登记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的综合咨询系统显示,中慈会于2004年8月23日成立,公司类别为“担保公司”。 香港税务局慈善团体组的工作人员说,在香港,大多数慈善团体都是以公司名义成立,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有限公司已经审批成为一个慈善团体,享有相关的税务优惠。 “在香港从事的慈善活动,本港有关部门会监管,但是在大陆进行的就看不到了”,该工作人员说,在其他地方进行慈善活动,需要当地去监管。 根据中慈会的网站介绍,中慈会一直致力于孤贫儿童的教育工作。为了协助政府,解决中国部分贫困地区的孤贫儿童、青少年的教育、就业问题,启动了“助孤治残扶贫—2006教育就业工程”。 “他们打的是擦边球,目前我国有关慈善这一块的管理还不成熟。”中国社工协会儿童希望救助基金工作部吴建英主任称,在香港注册的慈善团体不能直接在大陆开展活动,只能以和大陆慈善团体项目合作的方式来开展,“中慈会这么做是违反规定的。”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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