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难产亟须手术丈夫拒签字致妻儿双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2:02 华龙网-重庆晚报

  

妻子难产亟须手术丈夫拒签字致妻儿双亡

  男子哭喊着要把孩子取出来

  21日下午4时左右,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送到北京朝阳医院西区医院。由于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在抢救了3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李丽云今年22岁,其丈夫肖直军是湖南人,今年34岁。

  僵持

  病友掏1万劝男子签字遭拒

  从21日下午4时至晚7时20分,将怀孕妻子送进医院的肖直军与院方僵持长达3小时。他一直对医生的苦劝置之不理,拒不签字。

  为了让肖签署同意手术单,医院院长亲自到场,110民警也来到医院,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也出来相劝。

  正在该院住院的正义网员工吕卫红甚至拿出1万元钱劝肖说,只要签字就给他1万元,但他就是不签字;最后他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道:“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

  所有说服都没有效果,肖直军用方言自言自语道:“她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始放声大哭:“再观察观察吧。”

  为确认其精神没有异常,医院紧急调来已经下班的神经科刘医生,经过询问,肖直军思路很清晰,精神毫无异常。

  两难

  医院见死却不能救

  据院方介绍,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面请110紧急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上其他家人;一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在“违规”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所有急救药物和措施,而无法进行剖腹产手术。呼吸机不起作用后,几名医生又轮番对患者进行心脏按摩。在抢救过程中,女病人心跳呼吸停止过4次,均被抢救过来。21日晚7时20分,这名22岁的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进展

  北京市卫生局介入调查

  看到妻子真的死去,肖直军当场大哭,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晚11时,在妻子的尸体被抬走后,肖始终在病房的走廊徘徊,并到医生办公室大喊:“看看我的孩子还活着吗?我的孩子呀!孩子肯定活着啊!我要我孩子啊!”僵持一个小时后,该男子被留守现场的110民警带离。

  昨日,肖直军连称自己很后悔没签字同意给妻子做手术,并说要把老婆和孩子的尸体带回湖南老家。目前,北京市卫生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观点

  丈夫和医院责任对半

  昨天,致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显峰和几位代理过多起医患纠纷的律师同行交换了意见,几位律师一致认为: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医生在手术前必须要家属签字,可能是医院内部的规定,要求家属签字其实是一种风险提示。

  在孕妇危急的情况下,医院比起孕妇的丈夫更专业,如果不存在手术条件、费用等问题的话,为了救人,医院可以先进行手术,毕竟人的生命最重要。

  但同时,丈夫阻挠治疗也应该承担责任,丈夫和医院的责任是对半的。但是双方都谈不上刑事责任,应该属于民事。

  据北京晚报、新京报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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