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对违法生育者建不良记录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2:10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报道

  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决定探索建立违法生育不良记录档案制度,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要求各地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切实促进稳定低生育水平。

  浙江省委、省政府指出,人口计生、纪检监察、法院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曝光;是党员、干部的,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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