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昨首次公开销毁不合格起重机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2:10 新闻晨报

  □记者钟晖

  晨报讯今年以来,全市建筑工地发生多起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使市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尤其是3月28日“江苏路———工地发生塔机大臂倾覆”事故,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昨天下午,本市首次举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销毁现场会,对检测评估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强制实施破坏性解体淘汰。

  为加强建筑机械监管,减少机械事故的发生,行政主管部门近期出台一系列文件,采取了针对性措施,明确规定使用满15年的起重机械须每年开展一次检测评估,满20年的每半年一次,检测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无设计使用年限规定的,上述检测评估年限分别为使用满10年和满15年。对检测评估不合格的,将强制实施破坏性解体淘汰。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孙建平在现场会上透露,本市将立即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并将其安全不良记录向社会公示,同时防止因盲目赶抢工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本市机龄在20年以上的塔式起重机有46台、施工升降机有16台;机龄在15至20年的塔式起重机有132台、施工升降机有21台;机龄在10年至15年的塔式起重机有633台、施工升降机有485台。市安质监总站已对这些高龄机械的产权单位发出评估告知书。根据反馈信息分析,本市机龄在20年以上的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大多数已经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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