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要求认爹父拒做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4:08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赵栩 记者 隋妍)儿子希望认亲,父亲拒不承认,连做亲子鉴定也不愿意配合。法官认为,父亲有权不做鉴定,但法院一样可以判决二人之间亲子关系成立。

  小张在母亲独自照顾下长大,16岁时终于从母亲口中得知,自己的生父是赵某,于是他多次找到赵某家中认亲,却被赵某拒绝。赵某的说法是,自己与小张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全是小张母亲与人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为证实自己的身世,小张找到了道外区法院,希望能通过法院确认自己与赵某的亲子关系。

  然而开庭审理后,赵某并没有到庭,只是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根据规定,小张应当对他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但小张所提供的赵某亲人的证词,只能证明母亲生育自己,及赵某与小张母亲间关系的事实,不能直接证明赵某就是小张的父亲。此时,唯一能强有力地证明自己主张的,就是去做亲子鉴定,于是小张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通过科学手段证实自己的身世,谁知由于赵某拒绝配合,小张一时陷入了困境。

  对此,法院认为,根据规定,在确认小张这一类非婚生子女的案件中,应当由小张承担举证责任,赵某如果否认小张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他不能证明自己不是小张的生父,法庭认为,可以要求他进行亲子鉴定;但如果赵某拒绝做亲子鉴定,根据查证属实,并且排除第三人为小张生父的证据,就可以推定小张的诉讼请求成立。因此,道外区法院近日判决:小张与赵某之间亲子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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