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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载宠物狗被打伤 的哥获赔1700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4:44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钟臻 实习生 宋田甜)的哥汪凯拒载宠物狗,竟被狗主人秦君(均系化名)殴打住院。汪凯将对方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昨日,江北法院判决秦君赔偿1700余元。 今年7月22日,汪凯驾车在渝中区山城饭店处载客时,秦君和妻子携一只黑色宠物狗坐上出租车,汪凯发现狗后当即告诉他们人可以上车,但狗不可以上,秦君与妻不答应,双方发生争执,就在汪关上车门预驶离现场时,秦突然上前对着汪的头部一阵猛击。这一幕被过往的另一的哥看见,后者立即报警,秦后来被处以治安处罚。 汪凯说,他在医院治疗时才发现,脸被对方打破,身上还有多处软组织伤,误工9天,在与对方协调医疗费未果后,他将秦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秦因携带狗上车被拒,便将汪打伤,侵害了汪的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遂判决赔偿的哥汪1700余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8月6日发布的《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到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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