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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种违规办班 追究责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5:0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张强)从2005年开始,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被我省列入纠风专项治理内容。记者昨日获悉,近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规培训办班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给予硬约束。 《办法》将无法律法规或各级党政机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牟利等12种行为界定为违规行为,并规定对于出现违规行为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令停办、责成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和行政处罚等处理;无法清退的,予以没收上缴财政。同时,对单位领导、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办法》还指出,各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在对违规培训办班行为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也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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