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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启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5:40 深圳商报
2007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启动 申报条件设立“资产门槛” 【本报讯】(记者徐恬通讯员欧阳坚)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2007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启动。人事部门对今年的申报条件进一步明确规范,用量化的形式更加严格要求申报单位各项基本条件。 根据历年申报审批的情况,我市对人事部划定的基本条件做了细化,申报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是要求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中,研发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不得低于1000万元,产业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不得低于3000万元;二是研发单位须具备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研发机构要具备基本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仅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还须取得1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三是申报单位须拥有高水平的研发人员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四是其专职研发人员数量须在20人以上,其中研发中心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 此外,新的设站申报条件还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博士后人员生活条件作了规定,要求在各项配套措施方面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完善的服务。今年人事部门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单位的质量十分重视,将从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两方面着手,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把关,在审核、筛选申报材料后,还要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此外,在申报单位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后,还将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甚至撤销其设站资格。 申请设站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和申请设站专题报告,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市人事局。市人事部门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必要的实地考察,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报送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人事厅对申报材料再行审核、筛选后报人事部,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批准后,下发设站通知。通过我市初选但未获批国家人事部准许设站的单位,可以设立博士后创新基地,利用其科研条件开展博士后研发、交流工作。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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