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助学金须签“感恩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5:57 长江商报

  出资方:让爱心奉献长期延续

  本报讯(记者 何辉)给贫困大学生捐赠助学金,但要求受助的学生必须每年参加一次公益活动,或毕业后一年内拿出500元钱捐给希望小学。昨日,携程旅行网给武汉的贫困大学生每人资助5000元钱,同时受助的学生必须签一份懂得感恩的“君子协议”。

  受助学生须签“附加协议”

  昨日下午,携程旅行网的“阳光助学金”捐赠仪式在武汉大学举行,首批来自武汉大学的15名受助贫困大学生每人获得5000元资助。受助仪式上,每名受助学生在拿到钱的同时,还必须跟携程网签订一个附加协议,即受助学生必须选择在校期间每年参加一次公益活动,或毕业后一年内从工作收入中捐出500元钱给希望小学。

  “签附加协议,主要是想让受助贫困大学生懂得感恩,要把爱心奉献的精神延续下去,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社会的关爱。”携程旅行网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学生签了协议后,如果没有执行附加条件该怎么办呢?这名负责人坦言,因为5000元助学金已经下发到位,实际上这也只能是一种“君子协议”,也没有人会去追究后续的发展,只是用这种方式来提醒大学生要懂得感恩。

  有学生理解,有学生反感

  对这种附加协议,绝大部分受助大学生都认为,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武汉大学医学部2007年学生邱石黎拿到助学金后说,我得到了社会的资助是幸运的,当我有能力的时候再去回报社会,这也是应该的。

  但也有少数学生认为,本来资助贫困学生是好事,但却要在资助后强调必须懂得“感恩”,这就有些不好想了。

  武汉大学大二学生小李说,今年暑期就有报道说部分贫困大学生不懂得感恩,这次资助贫困学生的同时,也在强调要懂得感恩,难道当代大学生真的就这么差劲吗?真的就是不懂得感恩吗?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应该说绝大部分大学生还是明白事理的,也是懂得感恩的,“我希望社会不要动不动就说大学生要懂得这,要懂得那,这些我们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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