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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判死缓当庭喊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6:1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郭茂红 通讯员 穗法宣)转道越南走私名车2043辆,总案值近6亿元,逃税高达2.23亿多元,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8?31”特大粤港走私汽车案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乃智是加拿大籍华人,被判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4年2月到2005年9月,陈乃智伙同其兄陈乃强在香港购买新车或二手车,以修理或加工为名发到越南。他们雇请多人将车偷运回中国广西,再运到佛山九江。这些车最后由专人送往全国各地的买家手中,累计达2043辆。交易中资金往来全部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走私车总案值近6亿元,案犯偷逃税款2.2亿多元。 法院查明,以陈氏家族成员为核心的该走私团伙形成了供、修、运、销分工明确的网络。陈乃智早年移民加拿大,频繁往返于境内外,与其兄陈乃强联手走私。2003年年中,陈乃强安排堂兄陈乃坚到越南参与汽车修理厂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到广州采购该修理厂维修汽车所需的零配件。在返回南海九江期间,陈乃坚还参与接收走私汽车和收取车款。陈骥新除参与汽车修理厂的维修工作外,还负责与香港日满公司核对传真到越南的提单、发票等走私汽车资料,发运汽车,支付部分运费。黎建均则与陈乃坚交替在越南工作,并参与在南海接收走私汽车。 法院判决主犯陈乃智死刑,缓期两年。其余同案犯分别被判处2年3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陈乃智兄长陈乃强另案处理。陈乃智听判后表示,那些车不光运到中国内地,也卖给其他国家的买家。他认为法院认定事实有错,但不会上诉。情绪激动的陈乃智直喊“这是冤假错案啊”!有6名被告人听判后表示上诉,其中有4名被告均表示自己只是帮老板打工,领工资吃饭,不能接受入狱坐牢的判决。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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