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改革有待践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6:13 南方都市报

  据本地媒体近日报道,东莞市国土局的官员日前向外界透露,该市正在酝酿适度调整经营性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机制。做法是,通过村委会建立土地发展资金账户,把拍卖土地所得款缴交各种税费之后,按比例划拨到村委会账户内。这些资金只能用于该村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改善、社会保障、廉租房建设等方面,不能用于个人。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本来就是不言自明的一条普适标准,可能在酝酿出台后还存在有限度和有限制的保守式推行策略,但比之于那种粗暴地将农民固有土地权益抢夺得一干二净,还不给一个说道的普遍做法,不知要强多少倍。所以很有建设性。

  但令人困惑的地方并非没有。在“招拍挂”制度全面推行了四年之后,多数地方的经济发展蒸蒸日上、房地产开发商一本万利、以地王为标志的土地出让收益滚雪球一样堆积在地方财政账户上,而这些无不是靠牺牲农民、底层居民利益实现的,“适度”地调整经营性土地出让分配机制,是不是有点晚?有点讽刺的意味?

  第二点困惑是,为什么这样的分配机制不是在最初征用土地的时候直接划拨到户或个人手上,而要划入村委会的账户里?到底是为了确保村委会这种小团体的必要利益,还是充分将卖地成果输送到户由广大被征用户直接共同享有。中国的小团体诸如乡村一级,在缺乏适时而健全的监督之时,建立“土地发展资金账户”就像将丰硕新鲜的果实直接送进饥饿之徒的胃腹当中一样,不可幸免。

  除此之外,我还希望我们的地方当局不是“只说不做、只打雷不下雨”。关于经营性用地的收益分配机制改革以及近四年以来由于城市楼价的不断攀涨而引起的一轮改革和调控设想,说的话已够多、打的雷已够响,可是真正行动起来的、真正做出成果的或落到实处的,却着实不太多。

  时至今日,我们不妨回过头去认真审视,四年以来,诸如东莞的楼价疯狂涨了几成?本地居民和必须遵照中央政府精神纳入保障体系的外来人口又有多少支付得起这一巨额定居代价?旧有权益人在这里被迁到远方,新的权益人在这里被高房价吞食,并且更多权益人将在这发展成果―――开发商的高楼大厦面前窘迫得无地自容,哀叹命运不济。

  说要大举建设政策性住房,要应保尽保,兼顾大多数人。可现实呢?目前的政策性住房力度仍然是非常之小。大量的土地仍然被无限度地投入于高利润的房地产商业建设当中去,多数人仍然不得不面对楼价的威胁,这就是只说不做、多说少做或根本不想做的现实。

  我希望东莞不是这样。如果他们能够将之建成为一项固定性制度,他们的尝试将有益于更多人而非只限于一地。但未见实践之前,我保留我的怀疑。□章剑锋(作者为厦门大学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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