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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的监管刻不容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6:13 南方都市报
10月1日,《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对属实的环境违法举报行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对违法企业罚款的30%-80%.近日东莞市环保局核实了18家被举报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并首次向相应的举报人开出奖金,这也意味着企业排污将面临更多的压力(《南方都市报》昨天报道)。 在高速的经济发展以及全球产业转移的背景下,中国的环境与资源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每年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大约占GDP的3%-8%,近年来因环境污染产业的社会危机不断爆发,如无锡饮用水危机等等。这也促使各级政府狠抓环保,效果也逐渐突显。近半年来,中国单位GDP能耗减低、污染物总量排放也开始减低。 解决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如监管机构和企业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这也是东莞市设立举报违法规章的原因;尽管监管在保护生命、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会抑制市场效率,给政府、企业和纳税人带来负担。目前中国应对环境问题多以行政命令―――控制型的监管为主,使得监管的成本超过收益,或在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两者顾此失彼,更具争议的是现行的监管体制在耗了巨额成本之后,并不一定实现目标,因此需要对现行监管制度进行新的设计。 政府监管市场的初衷本不是为了束缚企业,而是平衡个人偏好和企业利润之间的关系,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因此监管的理念应该是有力度、有效率、较轻的个人和企业负担等。基于这种理念,在发达国家,市场的政策工具被广泛地应用于环保政策的制定,如成本有效性(在给定的目标下选择成本最低的政策)和成本收益分析(分析政策的收益与成本)。而东莞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前沿城市,更应吸取传统监管工具的教训,跨越式地向现代监管政府迈进。□聂日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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