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当回归其本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6:13 南方都市报

  政论

  在千呼万唤中,禅城区公布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方案,计划分三期建设廉租房800套、经济适用房2400套,建筑面积共计近30万平方米,明年初首批建设400套左右廉租房,每套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及以下,经济适用房则计划建设600套左右,每套面积约60平方米。

  虽然近期楼市有转冷的倾向,但冷的只是成交量,价格没有明显下降。很多人把房价的高涨归咎于保障性住房比例过低,认为要降低房价,政府必须建设足够数量的保障性住房。虽然笔者并不完全苟同,但建设更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确实有助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并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大大减少对商品房的非合理需求。虽然保障性住房在平抑房价、实现“居者有其屋”等方面被寄予厚望,但国内一些城市的实践则是反其道而驰。由于制度不完善以及人为的因素,开奔驰、宝马车住200多平方米豪华“经济适用房”者有之,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者也为数不少。

  要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回归到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本意上来,就必须在建设标准、准入门槛、购买或承租程序、准出门槛等方面把好关。首先,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较低,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设计和建筑标准上强调实用性,是符合一定建筑标准的普通住房。其次,要制定严格的准入门槛,按居住情况、家庭及成员收入情况来制定一个合理、详细的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承租廉价房的标准。再次,在购买或承租的程序上,要严格审批、公示、公众监督举报等程序。最后,对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要卖出的,应以政府参考其购买价优先回购的形式为主,防止以特权谋取不当利益的情况出现。此外,针对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在商业银行贷款难的情况,还要切实加强金融配套改革,确保最终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和谐追求。□洪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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