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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老子还是先有儿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6:1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陈彦炜)昨日,在经历了5年纠葛之后,王海公司诉张裕集团年份酒一案终于在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但王海公司显然沉不住气,在众目睽睽之下,该公司代表大声喝斥张裕酒厂代表:“究竟是先有老子,还是先有儿子?” 案情并不复杂,但颇为新鲜:王海公司是深圳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声望的职业打假公司,经过调查,该公司声称发现在市场上出售的张裕年份酒,号称多少多少年陈酿,其实大部分都是假的,这严重误导和欺诈了消费者。王海公司负责人贾朕在诉讼书中要求对方赔偿购物款385元和一倍赔偿金、工商查询费、交通费等共计835元。 此前,贾朕和该公司其他员工对酒类行业进行了一番调查,“企业会贮存几桶甚至少部分年份酒作为研究、展出以及公关送礼之用,作为镇厂之宝和用于对外宣传。但绝对不会有大批量的纯正的十几年都卖不完的年份酒存在。”贾朕告诉记者,“而现今,几乎所有的制酒厂商都推出了年份酒,并用多种传播方式告诉消费者‘年份越久,酒越好’”。王海公司认为“这是一种对消费者的欺骗”。 贾朕在法庭上拿出两瓶标签上写着1995年和1999年的“张裕卡斯特酒庄”年份酒,同时拿出一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信息》举证:张裕卡斯特酒庄注册成立时间在2001年9月3日,经营期限30年,“但在市场上居然出现了张裕卡斯特酒庄在成立之前酿造的酒,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被告张裕卡斯特酒庄的代理律师表示:原告起诉是以消费者纠纷起诉,但是没有发票名字,不能证明是原告;原告连续四次起诉张裕酒厂,但每次都是败诉,原告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官司;原告的身份是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不应保护;原告无理取闹的目的就是浪费司法资源。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庭表示暂时休庭,择日宣判。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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