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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让到“桥脚”接受处理 肇事者听错 车开往“小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6:2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汤伟) 民警说到“尖山桥脚”等候处理,肇事司机却听成了“尖山小学”,结果交警没找到人,被陈羽凡误以为“交警把人放了”。昨天,记者从渝北区交警支队获悉,双方的矛盾已经化解,肇事司机为补偿自己打人的过错,最终赔偿了对方5000元。 羽凡误认为交警放走人 今年11月12日下午6点30分左右,羽·泉成员之一的陈羽凡从江北机场赶往主城时,所乘坐的车辆被一辆骐达轿车追尾。双方驾驶员随后发生口角,陈羽凡的司机被对方打伤,当渝北区交警支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时,肇事车司机却出人意料地连人带车“失踪”了。 由于陈羽凡当时看见现场交警正在接电话,因此他认为,“交警接了一通电话之后,把人放了”。 原来是听错处理地点 “其实这事完全是个误会。”昨日负责处理这宗车祸的渝北交警支队民警徐建川告诉记者,由于事发地道路狭窄,当时为了尽快疏散拥堵的车辆,现场民警告诉双方将车辆开到离车祸现场约3公里远的尖山立交桥下等候处理。结果,当民警带着陈羽凡一行来到约定地点时,却没有发现肇事车。 后来交警调查发现,原来,肇事司机袁某把交警说的“尖山桥脚”听成了“尖山小学”,便驾驶车辆往尖山立交上行方向驶去。 车祸之后第三天,袁某来到渝北交警支队接受处理,他告诉民警,当时没找到地点后就驾车回家了,准备第二天再去交警队,但他看到当天的报纸,发现事情闹大了,有些害怕,才推迟了一天。 赔偿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据介绍,这起车祸由袁某所驾驶的骐达轿车追尾造成,应负全部责任。袁某解释,当时他也知道是自己负全责,只是想下车抱怨一下对方“为什么要踩急刹车”,没想到对方却骂了脏话,一时气不过,才动手打人。 事后,袁某也非常后悔,虽然双方车祸损失只有几百元钱,但他表示愿意对伤人一事进行补偿。昨日,在渝北区交警支队和当地派出所的协调下,袁某赔偿给对方5000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被打的司机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