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大哥"演绎30年兄妹情:何学红感动唐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9:4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齐雪芳、田林)

  一个工作繁忙的国家公务员默默地30年如一日地照顾生活窘迫、因病致残的盲残人樊东升一家。在夫妇重病期间,她四处联系医院、筹措费用,先后3次挽救他们的生命。

  路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何学红的“大爱”事迹11月7日在本报刊登后,引起很多唐山人的关注。昨日上午,唐山市文明办组织的学习何学红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在路北区政府召开,会上何学红身边的同事、接触过何学红的基层社区干部、各区文明办主任纷纷表述自己眼中、工作中的何学红。听完发言,与会人员无不为之感动,纷纷表示要向何学红同志学习,争做“何学红”式的文明公民。

  基层社区看何学红 “她一点官架子也没有”

  在路北区下辖的124个社区中,许多人都认识何学红。

  “自从报上刊登了何学红的事迹后,我连读了3遍。觉得何学红实在是太了不起了。以前只是在工作中接触过她,知道她认真负责,不摆官架子,没想到在孝老敬亲、扶弱助残方面,她也做得这么优秀。”河北路街道北二社区书记高素华说,两人2003年下半年才相识,但是在接触中,何学红深入群众干实事的精神,令她既尊敬又佩服。

  2005年底,唐山市的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现场会要在北二社区召开,何学红直接背起书包,拿起材料,一头扎进社区。“当时正是大冬天,会场还在室外,可何学红一直坚持到晚上9点多。”高素华介绍,今年,何学红还特意请示上级,给服务站争取资金,为孩子们购置了乐器、演出服等。2006年底,中央文明办将“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的荣誉颁给活动站。“这些荣誉里都有何学红的汗水。”高素华说。

  家人眼中的何学红 婆婆的闺女、小叔子的姐

  在小叔子何爱军眼中,何学红就是亲姐姐,而在婆婆白光秀看来,何学红是亲闺女。

  1981年,何学红与何玉寿喜结连理。新婚第一天,她跟丈夫说:“咱们两家就剩妈这一位长辈了,我要把对我父母未尽的爱都给她老人家。”婚后,细心的何学红看出婆婆因小叔子上中专的学费发愁后,马上宽慰老人:“妈,您放心,老二的事我们全包,一点也不用您操心。”当时,何学红的工资只有37元。二人每月为小叔子邮去20元生活费后,剩下的就全部交给婆婆管理。

  “红姐,我最近成绩又进步了……”26年了,何爱军都管何学红叫“红姐”他说,只有这一称呼才能准确地喊出心中的那份亲情。

  唐山市民学何学红:争做“何学红”式文明公民

  11月7日,何学红的事迹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后,在全市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党员、干部和基层干部群众纷纷往何学红所在的单位去信去电,甚至亲自登门拜访,向何学红表达敬意,表示要向她学习。为此,路北区专门印发《关于向何学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希望通过何学红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昨日上午,路南、丰南、古冶、丰润、开平五区的文明办领导也来到座谈会现场,表示将带动全区努力向何学红同志学习,争取不断涌现出新的更多的“何学红”式先进典型。

  “何大姐用她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怀。”路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牛杏茹说。

  丰南区文明办副主任刘作和也表示,何学红在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在家庭中极尽孝道,对弱势群体付出无私的关爱,尤其是对一个病残家庭默默帮扶30年,一次又一次点燃了一个家庭的希望,值得钦佩,“深入学习何学红同志先进事迹,对于提高全体机关干部文明素质,弘扬社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刘作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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