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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全国至少有30万街头儿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10: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明、张顺美 通讯员 黄红英、郭军勉) 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将于明日在增城举行。昨日,主办方公布了《全国流浪儿童抽样调查报告》,报告对全国138所流浪儿童救助站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流浪儿童以12~16岁的孩子居多,占77%;年龄最小的只有7岁。 据介绍,去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对全国138所流浪儿童救助站和部分民间救助流浪儿童组织进行了抽样调查,总共涉及9个省市的400余名流浪儿童。 有关专家估算,“根据民政部提供的资料,全国约有20万左右流浪儿童。如果按照国际惯例,将随父母一起出外务工,白天主要生活在街头,晚上可以回到父母身边,但失去正规教育机会的孩子一并考虑进去的话,中国至少有30万以上的街头儿童。” 据调查,流浪儿的流出省份前十位依次为四川、河南、安徽、湖南、山东、湖北、江苏、贵州、吉林、云南。流入省份前十位依次为四川、广东、河南、上海、湖南、江苏、吉林、山东、安徽、广西。从流出地看,来自农村的占83%,来自城镇的占17%。调查显示,全国流浪儿童中,男性占79.8%,女性占20.2%。12~16岁的孩子占77%;14岁达到各年龄段的最高峰,占21.2%;年龄最小的只有7岁。 调查显示,87.1%的流浪儿童没有完成义务教育,没有读完小学的在一半以上。家庭经济情况“非常贫困”和“比较贫困”的占四成,一半以上父母关系不良或离异,三成以上与父母关系不好。 流浪儿生活来源方面,排在第一位的是“打工赚钱”(包括发小广告、卖花、擦皮鞋),占41.4%;其次是“偷、骗、抢劫”,占30.3%;排在第三位的是“捡垃圾”,占26.6%;排在第四位的是“乞讨”,占16.6%;其他依次是“街头或其他场所表演”、“贩毒”和“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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