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期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12:16 南海网

  南海网11月22日消息:省财政厅、发改厅近日下发通知,省外事侨务办向因公赴港澳人员收取的《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及签注费、《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工本费应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2年有效期 《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标准为每证45元,5年有效期《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标准为每证50元,《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工本费标准为每证10元,前往香港或澳门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前往香港或澳门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另根据通知,省财政厅、发改厅同意省外事侨务办收取代办外国领事认证费、认证加急费、外国领事认证代办加急费,收费标准分别为60元/证、50元/证、3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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