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媒体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14: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刘长忠)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今天上午发布公告,披露中国二季度违法广告情况,并表示将对其严惩不怠。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跟踪监测了二季度全国广告监测中违法率较高的都市类和文摘类报纸广告。监测显示,仍有少数媒体广告违法率继续居高不下,如《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广告违法率分别为百分之七十七、百分之八十;《文摘旬刊》、《书刊报》广告违法率甚至高达百分之百。

  其主要问题是:擅自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

医疗广告,宣传
医院
中药制剂或处方药,广告内容宣传有效率、治愈率,使用患者名义证明疗效,以新闻形式发布药品、医疗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能,宣传增强性功能的功效等。

  公告称,鉴于相关报社未依法履行广告审查职责,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责成媒体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南国都市报》、《济南时报》、《文摘旬刊》、《书刊报》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并依法暂停南国都市报社、济南时报社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七日,暂停文摘旬刊报社、书刊报社发布药品、医疗广告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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