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田径选手状告领队索赔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14:42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萧萧)北京田径队的李某本来要参加全国城市运动会,但因其自行训练,在参赛前被领队景某扣留了运动员注册证,导致他未能参加比赛。记者今天获悉,李某将景某告到法院,要求返还注册证并赔偿20万元。

  李某今年20岁,今年5月,他在第六届全国城运会男子110米栏预选赛中取得了决赛资格。李某说,10月25日,他随北京田径队前往武汉,准备参加决赛。然而,到达武汉后,却被领队景某扣留了运动员注册证,组委会由此拒绝他参赛。李某称,未参加比赛使他失去了比赛积分,在北京田径队造成极坏的影响,致使他4年的辛苦训练付诸东流,扼杀了他作为田径苗子的成长机会,给他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领队景某承认李某训练表现不错,是队里重点培养的苗子。景某说,根据学校和田径队的规定,队员必须和指定的注册教练训练,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运动员参赛的权利。今年8月,李某突然向队里提出更换教练,并要到北京体育大学和杨教练训练。直到赛前,他才知道李某并没有跟着杨教练训练,于是在请求局领导后,停止让李某参赛。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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