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支持有偿使用塑料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5日03:00 深圳商报

  深圳两项法规草案征集意见

  市民支持有偿使用塑料袋

  【本报讯】(记者周森)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近期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两项重要法规草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和《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市民对有偿使用购物塑料袋大多表示支持。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规定,在深圳市范围内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经营者还应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购物篮供消费者选择购买;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未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的商家,将面临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位负责人表示,正是由于上述规定涉及市民日常生活,《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成为最近社会和全国媒体关注的热点。目前,市法制办已经收到社会上反馈的40多封电子邮件和信件,从市民意见来看,大部分都支持政府采取购物塑料袋有偿使用的政策,并同时建议是否可以采取多鼓励而少惩罚的做法。对此,法制办和相关政府部门将继续听取意见后进一步论证并修改完善。

  市民对《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即条例(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申请租赁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全体家庭成员均须具有本市户籍。这位负责人表示,对能够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条件,市法制办和国土房产部门将会进一步研究和测算,但大方向还是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成员全部是本市户籍的家庭,在此基础上如果还有房源,可以考虑有非深圳户籍家庭成员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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