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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优先安排重要台商投资建设用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5日15:31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1月25日电 (记者来建强) 24日,国土资源部和福建省签订了《关于共同促进福建省国土资源工作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会谈纪要》,出台了对福建重要的台商投资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的政策。 根据会谈纪要,国土资源部将与福建共同开展福建省国土规划编制工作,从更高层次统筹福建省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整治、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纳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统筹考虑,对福建重要的台商投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用地计划指标、建设用地预审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快建设用地审批。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福建省合同利用台资达21.46亿美元(含第三地转投资)。截至目前,福建省累计批准台资农业项目1957个,成为台商在大陆投资农业最多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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