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可擅自组织买教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02:16 京华时报

  市民贲先生反映:我女儿是延庆第四中学初中三年级特长班的学生,最近学校通知要交160多元的费用,还有340元的特长班教学费用。现在,北京市已对农村户口的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不知道这些费用是否合理?

  回复一:20日,延庆第四中学教务处负责教材管理工作的任女士说,学校确实在前几天向初三学生收取过163元教材辅助资料费(以下简称教辅费),但并没有向特长班的学生收取特长班教学费用。收取教辅费之前都向家长发过收费通知单,上面明确注明是自愿订购教辅。关于特长班培训费,校科技艺术处老师解释,如果学生自主在校外的蓝天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培训就要向培训中心交费,该费用与学校没有关系。

  回复二:延庆县教委中教科王先生解释,农村户口学生享受的“两免一补”政策中,免除的是学生的课本费和学杂费,教辅费并不在此范围内。

  回复三:延庆县教委审计监察科焦科长说,2007年北京市中小学生的教学用书目录是北京市教委统一规定的,用书目录中包括教材和教辅。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是允许的,但是学校和老师都不可以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更不可强制购买。

  本报记者 王硕 实习生 张李红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