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母亲到派出所报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02:16 京华时报

  ■《丈夫拒签手术单致孕妻身亡》追踪

  本报讯 (记者赵晓路)昨天,死者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向石景山八角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医院和肖志军的刑事责任。八角派出所称,将对此事进行调查,若有进展将告知李小娥。

  下午两点,李小娥到八角派出所报案,并接受了近5个小时的询问。事后,李小娥说,她要求警方追究医院和肖志军两方的责任,并提出见21日晚在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出警的民警的要求。

  李小娥说,她在派出所遇到事发当晚出警的民警,“贺先生(目击者)说,当时在医院见过的警察就是这个警察。但警察说根本没去过医院”。她之所以如此迫切地想见到当事警察,是因为医院告诉她确定李、肖为夫妻关系的正是出警人员,她想知道警方当时是如何确定的。

  当晚7点,李小娥离开派出所,回到医院附近的宾馆。她没有拿到警方的立案证明,“警察说有情况会和我联系”。两个小时后,她再次致电八角派出所,得到同样的答复。

  “去报案就是想立案,因为打算到法院诉讼。”李小娥说,报案时自己并不清楚要让医院和肖志军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也没有向警方提出拘捕肖志军的请求。她说,前晚,肖志军的一个远房亲戚曾找她交涉,被她拒绝了。

  就报案是否对李小娥的起诉有用,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郭永军律师认为关系不大,因为死者家属既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警方报案,经警方立案后提起公诉。无论警方立案与否,不影响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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