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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剧告诉我们什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08:00 解放日报
“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一位名叫肖志军的男人,在医务人员百般苦求其签字同意妻子手术的情况下,但仍生硬地写下这短短的14个字后,最终致死两条人命。 4天前发生在北京的这一悲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愚昧使丈夫“杀死”妻儿,规避责任则让医院及其上级单位在这个“杀手”面前束手无策。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一些网民认为,病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此时医院却把“制度”“签字”放在首位,导致失去抢救机会,母子双亡,医院的行为太让人寒心了。但更多的人认为,医院已做到家属同意手术签字前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不应再受到舆论的谴责。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文中认为,医院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法制社会不能感情用事。手术原则上必须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医疗制度也没有问题。如果主张医疗措施无须患者同意强制手术是非常荒谬的,那后果则不堪设想,将会导致医生可能滥用这种权利。 也有法学专家认为,需要对现行的规定采取一些救济措施,一个人的生命权不能像这起事件一样完全取决于另外一个人的签字。 专家指出,有关部门是否可以研究采取一些对医院实行免责的措施,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医院可以实行手术而不需要承担责任,把医院从现行的规定中解放出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孙东东认为,导致这一悲剧的直接原因是此事件的男子贫穷、愚昧和无知,但最主要的根源是当前的医患关系所造成的,而这种医患关系是由现行医疗管理体制造成的。有关部门在即将出台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中,必须重视构筑和谐的医患关系,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予以重点关注,从制度上根本解决这些问题。(据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王思海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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