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台官方修规允许外国人大陆配偶多次入台许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08:58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27日讯台湾“陆委会”二十六日上午通过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许可办法”,对许可来台工作外国人的大陆配偶,将发给多次入出境许可证,便利这些大陆配偶能随夫婿跨境移动,另外也首次要求大陆配偶初次申请来台团聚,应检附健检证明文件。 据《联合晚报》报道,该修正草案并修正一项条款,即对于人口贩运案件的被害人,如果有助于侦查或审理的必要,将免除管制他们再次申请来台期间的限制,且可延长被害人在台停留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表示,对于外籍专业人士来台工作或开会,过去在政策上是尽量以项目的方式准许他们带大陆籍配偶随行,但后来发现这种情况越来越多,因此决定直接修正许可办法,他们的大陆籍配偶随着丈夫前往各国及地区,如果其中要转来台湾,必须再次申请,十分麻烦,因此决定给予他们多次入出境的许可证。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