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签了个名结果吃了个莫须有的借条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01:40 都市快报

  通讯员 张兴刚 陈玉华

  记 者 肖 菁

  本报讯 一笔“情人”分手后的糊涂账,让诸暨谢小姐遭遇了一起令人生疑的借贷官司。有精通法律人士告诉她,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让检察院来重新审查。

  负责这个案子的重新审查工作的是绍兴县检察院,已经成功处理过三起类似的虚假诉讼案件,颇有经验。绍兴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说,构造虚假借贷关系很容易被查出,一旦查出原本法院的判决可以被撤销重判;作假人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情人”分手后的借条官司

  今年年初,谢小姐和相处了3年的“情人”分手了。3年里,她的“情人”、某印染企业董事长王某先后给过她20多万元钱,还给她买过房子。双方分手时,王某答应再付11万元作为补偿,不过他让谢小姐在一张写有“付现金11万”的纸条上签了名。

  几个月后,谢小姐收到法院传票。告她的是王某公司的出纳,说谢小姐欠她60万元,并出示了一张有谢小姐亲笔签名的借条。

  签名确实是谢小姐的,但内容有部分笔迹不一样,谢小姐认为,这张借条是利用那张11万的收条伪造的。然而,法院对借贷纠纷的评判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谢小姐拿不出被利用的证据,输了官司。

  判决后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

  “即使取不到证据,只要能提供线索,就有希望还自己一个清白!”这就是检察机关在公诉和反贪的职能之外的另一层职能——“民事检察”。

  通常其程序为:被告如果确实有证据或线索认为自己很冤,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然后由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能证实确实为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提起抗诉,法院重新对此案进行审理,并有望推翻判决。而在另一层面,检察机关同时将对涉嫌作假证的人员进行侦查,移送公安机关。

  虚假诉讼后果很严重

  在绍兴县检察院曾经作过的几次虚假诉讼的案件都是债务纠纷,有生意来往中的债务,也有夫妻间的财产转移。

  作假的套路如出一辙。比如今年上半年有个案子就是丈夫有了外遇,妻子希望多争取一些存款,给自己的弟弟打了一张数万元的欠条,然后由弟弟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时,姐弟俩都说确有其事,还有欠条。法院判定姐姐还钱。丈夫觉得蹊跷,申诉到检察机关,然后姐弟的借贷关系被撤销,弟弟还被处罚金。

  有的情节严重的最后还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妨害做证罪”所起诉,有一个提起虚假诉讼的老赖,最后被判了三年半。

  经验教训是别作假,会防范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说,像这类官司的经验教训有两条,一是别作假,后果很严重。二是要会防范,比如像谢小姐,那张收条就很有问题,签名位置距离正文很远,中间的空白位置很容易让人钻空子。

  目前,谢小姐的案子已经被审查清楚,被提起抗诉,有望进入重审程序。而王某和出纳都因为虚假诉讼将承担刑事责任。本来,王某的初衷是要回几年里对“情人”的投资,但做人做到这个份上,他事后想想也觉得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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