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将向社会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02:30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韩洁 罗沙)备受关注的能源法即将揭开“神秘面纱”。能源法起草组27日宣布,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公开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这是记者从27日国家能源办召开的能源法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上获悉的。

  国家能源办副主任、能源法起草组秘书处负责人、专家组组长徐锭明在座谈会上说,目前能源法起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进一步进行修改,争取年底形成送审稿。

  据悉,作为我国

能源领域的基本大法,能源法起草工作从一开始就坚持广开言路、集中民智、开门立法,自2006年5月起,采用调查问卷等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能源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收到各类反馈意见共计4000余条。

  为了鼓励和表彰问卷调查活动的优秀参与者和组织者,国家能源办27日还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了表彰和奖励,获奖人员有工人、农民、学生、退休教授以及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代表。

  据介绍,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之前,国家能源办已多次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国有大型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

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和民间商会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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