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停车车被盗 茶楼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05: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武法 记者 杨为为)市民宋刚(化名)驾车到茶楼喝茶,茶楼为其提供了免费停车服务。谁知在凌晨喝完茶出来时,发现车已不翼而飞。宋刚因与茶楼交涉无果,遂将茶楼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茶楼究竟该不该赔?昨日,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9月7日凌晨2时许,宋刚从武侯区某茶楼喝完茶出来,发现自己进茶楼时停在茶楼下街边临时停车场的越野车不见了。宋刚立即报了警,但车子至今没有追回。没有为车购买盗抢险的宋刚认为,茶楼应该对自己的车负责。他找到茶楼负责人谭阳(化名)协商解决此事,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宋刚一纸诉状将谭阳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9.2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宋刚认为他到茶楼消费,茶楼为他提供了免费停车服务,双方在实际上因消费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茶楼有保障顾客财产安全的义务,既然车丢了,茶楼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谭阳的代理人认为,茶楼下的停车场是一个独立的停车场,不是茶楼附设的停车场,其位置在茶楼的经营范围之外,茶楼对停车场没有管理权。“宋刚并未将车钥匙交给茶楼,让茶楼帮他保管汽车。”茶楼认为,自己提供的仅仅是消费服务,双方并未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对于宋刚丢车,茶楼不应负责。经过一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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