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变抢劫 被判3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2:1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邹城11月28日讯 偷车时被人发现,为逃避抓捕,持砖头对拦截人员进行威胁,结果盗窃变成了抢劫。近日,邹城的纪某被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7年8月11日,从外地打工回到邹城的纪某,因身上无钱,想偷辆电动自行车回家。在某小区楼下,纪某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前轮用钢丝锁锁着,便将锁弄开,又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别开电源开关,接着骑上车子往小区大门外走。谁知没走多远被小区居民发现。纪某看到前面有人拦截,就把电动车仍在路边,顺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对拦截人员进行威胁,后被当场抓获。被盗电动车经鉴定价值15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纪某在盗窃过程中被人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 者 王秀华  通讯员 孔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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