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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水电执行最低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2:1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曲阜12月28日讯 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减轻学生、学校负担,曲阜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联合发文,明确对全市各学校校内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仍执行最低标准。这是记者28日从曲阜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的。 按照相关规定,将对全市各学校校内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所用电、水、气价格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据介绍,居民生活用电比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度最少低0.13元,居民生活用水比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低0.33元,用气价格全市执行同一标准。 记者 马文青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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