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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解“死结” 银行追回欠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4:42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贤忠通讯员张晓丽)11月28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某银行的感谢信。信中说,他们被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困扰多日,经过执行法官多方斡旋,顺利结案,确保了国家信贷财产不受损失。 2002年2月9日,权某在大东区小津桥路购买三套商品住宅,总面积达749.5平方米。权某与该银行签订三份《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共计借款140万元,期限25年,权某以三套房产为贷款抵押。自2006年8月9日起,权某开始拖欠贷款本息,截至同年12月31日,权某已经欠该银行本息合计117.96万元。2007年2月27日,银行向权某发出了贷款逾期催收函,而权某却视而不见。该银行正式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007年4月23日,法院判决权某偿还银行贷款本金115.27元,以及应付利息、复利、罚息。 2007年6月26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得知,权某已将三处房产偷着抵押给北京某农资公司,获取200万元合作资金,但权某迟迟不偿还,被告到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院查封了权某在沈阳的三套住宅。此时银行要想获得房产权益,就要和北京某农资公司平均分配。但是这么做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执行法官经过与北京方面协商,权某也露面了,五方最后达成如下协议:权某在该银行所做按揭贷款未还余额,由北京某农资公司替权某偿还;还款后,工商银行沈阳某支行撤销对权某三套房屋所拥有的权利;权某将三套房屋过户给北京某农资公司,以此偿还所欠北京某农资公司款项,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近日,该行已收回权某的欠款。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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