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厦门少年拦路强奸4女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7:56 海峡都市报

  N江荣义 黄频

  本报讯 17岁厦门少年林某,看了黄色网站后,竟将单独行走的女子拦下,强奸并抢劫。短短2个月,他采取相同手法,强奸4名女子,另一起未遂。近日,同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林某犯强奸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法院审理查明,林某读完初中就辍学回家,经常到网吧浏览黄色网站。今年2月13日21时,林某上完网后走在同集路某公司围墙外的人行道上,遇见独自一人的30岁女子张某。在确定周围无人后,他强行将张某拖到围墙外的水沟里强奸,并抢走张某身上的60元。

  林某坦言他曾担惊受怕了很多天,但张某并没有报警。见风平浪静,林某再次行凶。今年3月18日、3月28日、4月5日,林某以相同手段在同集路上抢劫、强奸单独出行女子3人,抢得手机2部,现金400元。

  4月9日,当林某再次对一名女子下手时,遭到激烈反抗,对方咬伤他的手指,并踢中其裆部后逃离。随后,这名女子报警。厦门警方展开侦查,4月11日,在同集路路口,林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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