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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签字致孕妇死亡事件背后的医患僵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9:19 青年周末
-死者家属:医院无医德 有2/3的责任 -普通医生:不签字我们下次还不敢救人 ◎文/本报记者 邓艳玲 ◎摄影/本报记者 吕家佐 医院说:我们一点责任都没有,如果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我们还会这样处理;死者家属说:治病救人,天经地义,不救就是丧失医德。 对峙3个多小时,丈夫始终拒绝医生为怀孕妻子剖腹产,最终造成一尸两命的悲剧后果。死亡孕妇的父亲11月26日抵达北京后,明确表示要把不动手术救人的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和不签字的肖志军告上法庭。在生命面前,为什么患者和医院有如此大的分歧?又是什么导致这个本不该有的分歧? 本报记者特地对话医生和死者家属,试图解开这个纠缠的结。 11月26日中午时分,坐了20个小时的长途大巴,死者的父亲李旭光终于从湖南邵阳到了北京六里桥。他回忆说下车后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找到路边的一个小店,给先到北京四天的妻子打电话,他的手机没有信号,不能用了。 当他下午一点多出现在妻子面前的时候,妻子冲上去就给他一拳——按照原来的计划,他应该提前一天到的,但作为家乡最好的小学骨干教师的自己,需要请假,他没能买上火车票。而妻子为此又多了一天独自面对悲伤。 来之前,他没有告诉两个正在读高中的儿子,他们的大姐死在异乡。他本来也不想让在武汉读大学的二女儿知道这件事,但可怜的妻子因为实在无人倾诉,已经先行告诉二女儿了。“这样的悲伤,父母承担就够了。”他有些悲愤地对记者说。 原本他下车来第一件事就想找到肖志军,狠狠地揍他一顿,“就是杀了他也不解气”,他根本就不愿意成为这个只比自己小10岁的人的岳父,何况就是因为肖不签字,直接导致了女儿的死亡。 但作为一家之主,作为“丈夫不签字致死孕妇”事件中死去孕妇的父亲,他没有意气用事。 首先,他决定去看看至今仍赤身躺在冰柜里的大女儿。三年前,能唱会跳的大女儿离开了家,三年后再见却是阴阳两隔,面目全非。再一次见到大着肚子、冷冰冰的女儿,李小娥悲痛欲绝,扑在女儿身上大哭。李旭光没有哭,他甚至还非常冷静地和工作人员一块把哭得几近晕厥的妻子扶出殡仪馆; 接下来,他带着妻子去找朝阳医院京西分院,了解女儿在医院的遭遇; 情况了解完之后,他回到医院附近的展龙宾馆,开始接受记者的采访; 晚上,有律师事务所的人跑来说愿意给他们提供免费帮助,李旭光当即决定和他们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并决定起诉医院。 做这些时,他大多数情况下是阴郁的、思考的。而已来北京四天的孩子她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忍不住还是会恸哭几场。 11月27日,他和肖志军见面,他打算问清楚,女儿这三年怎么变化那么大,这三年她到底是怎么过来的。 他的到来,让妻子有了主心骨。接下来,他还要和妻子一道,共同面对也许会非常艰难的向朝阳医院的索赔和诉讼之路。 死者父亲:从没听说医生救人也违法 朝阳医院至少要负2/3的责任 青周:你们觉得,女儿死亡是谁的责任? 李旭光:医院和肖志军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认为医院的责任更大。医院和医生如果不治病救人,他们是干什么的呢? 青周:医院认为他们已经尽到告知责任和抢救准备,主要是因为肖志军不签字,他们不敢违法救人。 李旭光:他们这是托辞。救人怎么会违法呢?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根本就没有医德,如果有医德就不会看着我的女儿活活死去。 他们以为自己不违法,我看也未见得。我们自己以前虽然也没有经历过这些事情,但报纸、杂志上也会看到这样的事情,我就清楚记得,看过报纸杂志上的相关报道,说因为不签字医院不给手术,导致病人死去,最后法院判医院负2/3的责任。我想朝阳医院也差不多要担这么多责任。 警察说,他们没有核实 肖志军是我女儿的合法丈夫 青周:院方有没有告诉你们,如果肖志军签字的话,她们马上就可以进行手术,也许你们的女儿就被救了,但他们对肖志军进行了三个小时的劝说工作,肖都不肯签字同意手术? 李旭光:病人的生命是自己的,既不是肖志军的也不是父母的,肖志军签不签字,你都应该救啊。何况肖志军也不是我女婿,也不是我女儿的法定丈夫。 青周:院方没有跟你说,他们叫来了警察,确定肖志军是你女儿的丈夫? 李旭光:医院是说他们叫来了警察,确定肖志军是我女儿的丈夫。但我妻子去八角派出所报案的时候,他们告诉她,他们只是出了警,并没有核实肖志军是我女儿的合法丈夫。这说明医院这边撒了谎。我女儿的户口本一直就在家里,她怎么可能办结婚证,和人结婚呢? 医生给我们讲得太简单, 具体情况我至今不清楚 青周:你们现在最想了解你女儿从入院到死亡过程中的什么细节? 李旭光:什么都想了解。但是我们去医院拿我女儿的病历单,他们都不肯给我。 医院今天下午和我们见面了,把几个主治医生也叫过来了,但他们讲得非常简单,就是说他们要肖志军签字,他不肯签,耽误了手术时间,导致我女儿死了。就连给我简单介绍病情也是不让记者在场,关起门来和我们说,但说得又很简单。 青周:没说更具体的过程? 李旭光: 没有,他们其实主要是想让我在尸检通知书上签字。但我女儿没有进行手术,为什么要进行尸检,我没同意。来了三个主治医生。一个男的两个女的,名字我们也不知道,只知道其中有妇产科的主治医生,他们也没详细介绍。基本上没给我们讲什么细节。具体情况我到现在还不清楚。有一个医生态度很不好,我感觉他非常傲慢,一副懒得搭理我们的样子。 我很想知道 医院劝说肖志军的细节 青周:比如说,你还有哪些问题不清楚? 李旭光: 比如,我很想知道,医院有没有把不做手术的后果和为什么要做这个手术给肖志军讲得清楚明白。可医生对我有些一笔带过, 对于我女儿抢救的过程,我们在一些细节和法律方面也不是很懂。我们已经委托律师帮我们做详细细致的调查了。 青周:医生们说,一直在对你女儿进行抢救,其中还有四次把她停止的呼吸抢救过来,但是肖志军甚至还签字说“不同意剖腹产,后果自负”,是他放弃了治疗。 李旭光:和肖志军比,他们是医生,他们更知道我女儿的病情,他们明明知道只有剖腹产才可以救我女儿,为什么不做,做那么多其他的有什么用?肖志军没有带走我女儿,说明他并没有放弃,没有放弃,你就应该治疗。 青周:肖志军说他想带人走,医院没有让他带走。医院也说情况危急,不可能让他带走。 李旭光:既然不让人带走,就说明医生自己也意识到病情之重,更加应该立即采取手术救人,而不是在签字上面纠缠。 只要抢救, 出现了意外我也不会怪医院 青周:但是如果医院没有经过同意就动手术的话,这样可能引发的手术不良后果,比如讲小孩没有保住,或者你女儿身体也受到伤害了,你会不会因此找医院麻烦?而且,据说他们也只有不到60%-70%的把握。并没有绝对的把握。 李旭光:怎么会呢?只要他们的确在抢救我的女儿,不管最终救了一条还是两条命,我们肯定也不会怪医院和医生的,但是他们就是没有救人啊。我就是想不通,如果他们救人怎么可能还追究他们的责任呢,即使手术有风险,出现了意外。 青周:一些人会觉得:你现在这么说,真抢救了没救过来,可能你又不信医院了。你以前看过关于因为医院没有征得病人或者家属的同意强行治病救人,而被告的? 李旭光:没有,也不可能,救人怎么还会被告? 实行人道主义不可能会被告的,我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的讲法。 其他医生分析事因:医生不敢手术根在医患积怨太深 11月26日,记者选择了一个三级甲等医院的、已从业十余年的主治医生王山(化名)进行对话,并应他要求,隐去了单位及姓名。 说起这件事,王山认为,“尽管从医德上讲医院肯定不对,但医德除了谴责没什么可制约;但医生的具体行为却受到很多法规制约,一旦违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 现在医院,通常肯定是以不违法,不惹事作为处理问题的第一个原则。医院领导首要考虑的是手术做了万一出事怎么办。 “其实绝大多数医生都是有着神圣理想,愿意将救死扶伤放在首位不想其他的,但严峻的社会现实打击了医生。” 记者曾一度试图专访李丽云的主治医生,遭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党群办谢红峰主任婉拒。“因为之前安排的采访已严重影响到病房的正常工作,病友都投诉了;因此我们医院已经不让医生们接受任何采访了,消息现在全由赵立强副院长来发布。”11月27日,本报记者拨通了赵立强的电话,或许是连日来接受媒体“轰炸”,过度疲劳,他不接电话。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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