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拟规定旅行社违规最高罚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14:3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左颖) 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在旅游合同之外安排旅游者购物或参加需要另行付费旅游活动的旅行社未来也许将面临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面临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的严惩。

  这是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旅行社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的,据悉,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首页左侧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就《旅行社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也可以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注明“旅行社条例征求意见”字样,发送电子邮件至lxs@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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